2013年12月1日,公安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GA/T744-2013),其中,明确要求:汽车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粘贴遮阳膜后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以此保障行车人的安全。
威固董事长潘丽华女士对开展此话题表示由衷肯定,她表示,国家70%的规定是从非常安全的角度考虑,是企业都要遵循的。行业自身不规范,车主就更难判断,而我们推汽车窗膜产品的目的,也是让人活着更安全、更舒适。
此外,针对这项规定,威固董事长潘丽华讲述道:这项规定(汽车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粘贴遮阳膜后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从十几年前开始就一直存在,从1996年开始,威固也一直按照70%的规定推出汽车前挡膜产品。时日至今,汽车前挡膜产品本身没太大变化,而汽车前挡玻璃的可见光透射率却发生了较大的改变,这无疑对汽车窗膜厂家及车主选购汽车前挡遮阳膜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她建议:不同车型的汽车前挡玻璃可见光透射率能否都公开,以此,汽车窗膜供应商能够更针对性的向消费者传递产品;此外,公安部是否能推出一批受认可的检测仪器,能够检测出汽车前挡玻璃的可见光透射率和汽车前挡玻璃贴完遮阳膜后的可见光透射比,这将对这项规定的普及和规范起到重要的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