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未系安全带、打电话、抛撒物品、前后窗悬挂妨碍视线物品等都将被拍摄并处罚。
目前沈阳市已开展“全民参与交通管理”活动。昨日7时20分,在沈阳市市府大路南京街路口,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许文有出席了这次活动的启动仪式。许文有表示,这几年全市两级政府投入交通硬件已经三个多亿,今年又把硬件设施的建设延伸到了郊区和县。
集中整治“轻微”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表示,2014年沈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大整治”专项行动,这其中就包括整治轻微违法行为行动,增设针对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系统,实现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的有效监控。
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所谓“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给予警告、无记分的违法行为、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后果且违法行为人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的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在二百元以下、不记分,未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并能够当场消除违法状态,可以认定为轻微违法行为。如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还有一些比较少见的,如前后车窗位置放置妨碍视线的物品、未关好车门等等。
十种力量参与交通管理
交警部门介绍,今年沈阳市将全民参与交通管理活动,交通民警、分局民警、交通协勤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部队官兵、社会志愿者、街道社区居民、学校教职员工、重点单位人员、社会公众人物等十种管理力量都参与到交通管理中来。另外,有100个企事业单位加入到交通管理行列,交警部门部署1000处全民交通管理岗,每天将由至少1万人在路面上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交警部门表示,这是沈阳市有史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声势最强的一次全民交通管理活动。
昨日20时许,在铁西区兴工街建设大路交会处,铁西区交警大队大队长伯松告诉记者,从今天开始沈阳市开展全民参与管理交通,铁西区动员2000志愿者参与活动,重点从行人自行车常见违法行为入手,仅早上在这个岗已经处罚了4名行人,2辆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行为,“从今天早上到十月末这个行动要延续下去,全面开展违法行为的整治。”
八种常见轻微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从20元至100元不等
驾驶机动车时未关好车门、车厢的,罚款20元;在城市道路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不包括城市快速路和高速路,否则会被记2分,罚款20元);
驾驶机动车时手持移动电话通话的,罚款50元;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罚款100元;
在机动车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视线的物品,罚款50元;
转弯时妨碍直行车辆、行人按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0元;
抛撒物品,罚款50元;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罚款100元(不包括高速公路)。
-其他整治行动
夜间违规用远光灯将被罚
一、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对闯红灯、走机动车道,横穿马路、行人翻越交通护栏、闯红灯、走快车道、人力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不听从劝阻或情节严重依法处罚。
二、摩托车、机动三轮摩托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对摩托车、机动三轮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非法营运行为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三、酒驾、毒驾、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有两次以上饮酒驾驶的驾驶人,加重处罚。对查处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驶的,一律将违法信息转递至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督促单位加强教育。
四、拼装报废、假牌套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活动
加大对老旧车辆、营转非车辆、外地号牌车辆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查处。发布制贩假牌假证信息的,严厉查处。
五、重型自卸货车专项整治活动
对货车超长、超高、超宽等情形,一律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因非法改装导致交通事故的,追究为其非法改装的企业。
六、公交车、出租车、军警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在交通违法行为高发时段、路段和线路等,全程记录和查处车辆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一律转递至交通主管部门。对警车、军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抄告至单位相关部门。
七、严重干扰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利用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及电子警察,对机动车不依次等候、随意掉头、随意变更车道、越实线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八、严重危害公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
严查“三超一疲劳”、校车超员等严重违法现象。利用高速视频监控系统抓拍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九、对乱鸣喇叭、违规使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完善禁鸣标志,依法处罚乱鸣喇叭、非法安装和使用警报器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大型车辆非法安装高音喇叭、汽喇叭的,一经发现,依法处罚,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同时针对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